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莊慧敏與丈夫盜竊罪成各罰5千元

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與任職骨科醫生的丈夫,在超市偷取約值1,600元食品,在九龍城裁判法院,被裁定盜竊罪成,兩人各被判罰款5千元.
裁判官判刑時說,案件關鍵在於兩人是否有不誠實意圖犯案,根據閉路電視片段,首被告趙名宇在自助付款機掃描貨品時,很專注,不時有查看螢幕資料,莊慧敏將部分食物直接入袋,未有交給丈夫掃描,不相信他們所講,是因為安排女兒由內地返港的事宜而分心.
裁判官又指,兩人辯稱誤以為只要與警方合作,承認是「一時貪心」偷竊,就可以離開警署,質疑以兩人的教育程度,若果是受到警方誤導,無理由會在供詞上簽名確認,講法是有違邏輯.
案情指,兩人在去年4月,在黃埔一間超市購買食品,其中23件貨品兩人有付款,但偷走餘下10件食物,包括日本水果和海膽等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