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過了2歲這個「動蕩」的階段,兒童開始步入一個富想像的「學前玩樂期」(3-6歲)。他們需要學習自理能力、控制自己和回應別人的感受,在各方面的發展正為日後上學和在社區生活奠定基礎。這時候 言語 和溝通能力佔重要位置,所以我們會一拼為各位介紹 語言 發展特點和家長可以為孩子做的事。
3-4歲幼兒應有的 言語 -溝通能力
1.詞彚持續地發展
常用詞語已經達數百個,亦掌握更多的數字。明白親戚和家庭成員的稱呼,如「外婆」、「姨媽」、「哥哥」。掌握更多類別詞的下位詞,如動物和水果分別有哪些例子。
2.句子和語法高速發展
利用完整句子表達大概沒有問題,如「媽媽,我想買紅色嗰架車!」較複雜的句式也正在出現,如「媽媽想飲汽水,但係爸爸就唔鍾意飲喇!」
對語法有更多理解,例如明白「媽媽既衫」等於屬於媽媽的衣服、明白「我高過你」等於我與你的高度不一樣。
儘管如此,兒童在這時期仍未能掌握一些語法,例如在被動句「狗狗被哥哥追」裏,他們可能利用常理推敲意思為「狗狗追哥哥」,而不能真正理解意思。
3.對 語言 有較高的理解
遇到不明白的事情和現象時,會向成人提問,也很喜歡問一些較抽象的字詞或用語的意思,如「咩係撞板?」或「落湯雞係咪雞?」
明白3-4個步驟的指令,如「切咗水果先,然後倒奶,最後至落麥片啦!」或「去斟兩杯水,一杯畀婆婆,一杯就畀我,攞多張紙巾吖唔該!」
4.交談與敘事能力
可以利用「跟住」或「然後」等連接詞講簡單順序的故事。不過兒童在這時期往往需要成人提醒,才能完整把內容說清楚。他們愛聽故事,亦可能時常要求聽幾個喜愛的故事。
與成人聊天完全沒有問題。快到四歲的兒童喜歡告訴你他們的想法,懂得開展對話:「你知唔知呀……」或「我想講畀你聽啊……」。他們的抽象思維也發展得很快,例如:「如果仲未有車嚟,我地要變成雀仔飛去婆婆到先得!」
兒童對問題的理解也有不少增長,也可以理解較詳細的解釋,特別是他們能真實地看到現象,如:「如果我哋攞個鑊係太陽下曬,可能會有足夠嘅熱力煎蛋!」
這階段的兒童也能夠理解及運用更多形容詞來表達心情和情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