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療藥物引起的心損害雖然不常見,但卻是嚴重的毒副作用。心臟損害一旦發生,會降低病人的生活質量,可能會影響治療的順利進行。
化療藥物導致心臟損害時,臨床表現為:心悸、心慌或心煩,驚惕不安,失眠多夢,輕微頭暈,胸部不適或疼痛,疲倦乏力,嚴重的可出現呼吸急促,雙手或腳部腫脹。
哪些病人在化療過程中有可能面臨心臟損害的風險?
- 65歲以上的老年人;
- 年紀較小的兒童;
- 接受較高劑量有心臟毒性的化療藥物的病人;
- 在接受上述化療藥物治療的同時合併胸部放射治療的病人;
- 有長年吸煙史、高血壓病、糖尿病、心臟病病史、肥胖接受上述治療的病人
- 兩種有心臟毒性的化療藥物聯合用藥的病人
對有心臟損害高風險的病人或持續接受心臟毒性的化療藥物的病人(例如持續接受赫賽汀Herceptin治療的轉移性乳腺癌病人),有必要進行心臟監測。美國臨床腫瘤學會提供心臟問題監測的建議,最主要是心臟超聲波檢查,但也有機會要做心臟磁力共振檢查(MRI)或核醫心室功能掃描檢查(MUGA)。
此外通常還進行心肌酶的檢查,如果患者化療前心肌酶值正常,但化療後出現異常,就要高度關注。化療後心損害出現心肌酶的改變包括:肌酸激酶(CK)升高,正常參考值:男24-170U/L,女24-150U/L(需排除生理性升高);肌酸激酶同工酶(CK-MB)增高,正常參考值:<0.6ng/mL;肌鈣蛋白升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