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首在較早前提出他任內第二份《施政報告》,提出多項改善精神健康服務的計劃,令業界欣慰。筆者再拋磚引玉,與各位討論當中建議的特點和可行性。
《施政報告》提及要維持精神科門診的「第一優先」(緊急)及「第二優先」(次緊急)的新症個案之中位數,輪候時間不會分別超過一星期和四星期。這樣意味公營緊急精神科服務,最多只能維持現行的水平,可能當局意識到在這方面勢難增加人手,以提升相關治療的質量。筆者認為這樣因陋就簡,未能配合病人和社會的迫切需要。
本地自殺率和精神病人出現暴力(有內在聲音呼喚他們做一些極不理智的行為)的趨勢增加,是有目共睹,如果不實行改革,尋求新方法,可能會陸續出現大家極不願看見的悲劇。
顧名思義,「緊急新症」是涉及病人瀕臨自殺的邊緣,或他們情緒陷於爆炸之臨界點,企圖以暴力宣泄痛苦。所謂「只爭朝夕」,這樣的個案要立即處理,等一天也嫌多;如果再在急症室等候分流,更會使危機曠日持久而升温。負責分流的當然是以精神科醫生為佳,但基於現實情况,最低限度都要派遣臨床心理學家,或資深精神科護士去作仔細的評估。
衡量精神科急症的標準:病人有否幻覺、妄想、嚴重抑鬱和狂躁等;當中更要考量他們自殺和施行暴力的可能程度(Level of Psychiatric Emergency)。至於「半緊急新症」的定義更為複雜,因為要以多角度去研判病人的情况和人手調配的問題,釐定守則和指引給相關人員去參考,雖然困難,也不得不去訂定,以便有法可依。
在這個等待的「空窗期」,當局要怎樣保障病人和社會的安全是值得大眾去深思的。
根據實際的臨床經驗,在短時間內準確判別病人接受緊急治療的次序,極不容易,因為他們在醫生面前會有隱藏病徵的傾向。醫生還要兼顧病人有沒有親友的支持和照料,以防他們在孤單寂寞中,病情會急轉直下。如果分流要達到理想的效果,所需的人力是不菲的,有機會和正式診治的時間相若,這固然是一個兩難的問題,根源在於有關的專業人士極度不足。調派臨床心理學家和資深精神科護士擔任分流工作,相信出錯的機會不大。
以前有個案指出分流判斷錯誤,延緩一個患有嚴重抑鬱症學生的緊急治療,導致他在三日後跳樓身亡,所以分流的工作存在相當大的壓力,形成不可解決的糾結:人手不足,資源匱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