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最新發表的《財政預算案》中,提到政府會優化長者醫療券措施,更計劃推出為期3年(即2024年至2026年)的長者醫療券獎賞先導計劃。早於過往的施政報告中,政府已優化長者醫療券計劃,把醫療券增至$2500、容許夫妻共用,並擴大適用範圍至「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」的聽力學家、營養師、臨床心理學家和言語治療師,以及經專業評定並提供的醫療設備,例如助聽器等。
年滿65歲即符合醫療券資格
年滿65歲並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或入境事務處發出的《豁免登記證明書》的長者,即符合資格領取,及使用醫療券支付私營基層醫療服務的費用。
現時每名合資格長者每年可獲發$2000醫療券金額,而累積金額上限為$8000。每年的醫療券金額會於該年1月1日存入醫療券使用者的戶口內。
優化長者醫療券
政府於2022年的施政報告中,宣布優化長者醫療券計劃,包括:
— 容許夫妻共用醫療券
— 擴大適用範圍至「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」的聽力學家、營養師、臨床心理學家和言語治療師
— 擴大適用範圍至經專業評定並提供的醫療設備,例如助聽器等
— 把每年$2000的醫療券增至$2500。
長者醫療券獎賞先導計劃:醫療券加碼至$2500
隨著政府推出《基層醫療健康藍圖》,希望市民及早進行疾病預防及篩查,長者醫療券計畫金額亦加碼至$2500。
為鼓勵長者更有效使用私營基層醫療服務,長者醫療券計劃推出為期3年(即2024年至2026年)的長者醫療券獎賞先導計劃。 合資格長者如在同一年度累計使用$1000或以上醫療券於預防疾病和管理健康等特定基層醫療用途,即會自動獲發放500元獎賞至其醫療券戶口內作同樣用途,使用期限為下一個曆年年底,逾期作廢。例如,將來長者欲透過中醫戒煙、減肥,都會納入$1000範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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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共用長者醫療券
夫妻共用醫療券的原則是,若對方用完自己的金額,有需要就可以用配偶的醫療券。長者及配偶只需於任何一方使用醫療券時,一同親身到參與長者醫療券計劃的醫療服務提供者的執業地點,出示雙方的香港身份證或入境事務處發出的《豁免登記證明書》,聲明雙方的配偶關係和同意共用醫療券,醫療服務提供者便可經系統把他們的醫療券戶口連結,讓長者可以由同日起接受私營基層醫療服務後,當長者本人醫療券戶口內的餘額耗盡,選擇使用其配偶戶口內的醫療券餘額,直至任何一方提出書面請求選擇退出為止。
只要長者配偶雙方的醫療券戶口成功連結後,當長者本人醫療券戶口內的餘額耗盡,即可選擇使用其配偶戶口內的醫療券餘額,使用的金額不設上限,但不得超過該次所獲醫療服務的費用。但是,視光服務配額以每名長者計算,所以每名合資格長者可用於視光服務的醫療券金額上限為每兩年$2000維持不變,不可共用。
如已登記共用醫療券的配偶離世,離世配偶戶口內的醫療券餘額不可以由在世長者使用。使用已離世配偶的醫療券,可能會被控詐騙等罪行及須負上刑事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