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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肇始:非港人專科醫生來港執業非中門大開

政府提出放寬醫生註冊條例修訂草案的要求,容許非香港永久居民只要持有獲本港醫專認可專科資格,都可以來港註冊.另外,當局建議讓持有認可醫學資格,但未在認可地區實習的港人醫科生,可以回港參加執業試及實習.政府又提出,為有限度註冊專科醫生提供特別銜接安排.
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,當局提出修訂是要網羅更多合資格的專科醫生,解決本港醫生人手嚴重短缺問題,做法是基於公眾利益,經過深思熟慮,絕非「中門大開」.
她強調,當局重視醫生質素,申請人必須符合醫專的條件,並相信僱主聘用時在語言及其他方面有所要求.
她又說,為在港工作5年的有限度註冊專科醫生,提供特別銜接安排的要求嚴謹,即使不是在認可的醫學院畢業,不代表有關醫生的工作經驗或表現較差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