野蠻行為 通常發生於兩歲至三歲比較自我的小朋友上,但並不代表他們有之前所提過的天生病歷情況。通常這些行為都是大叫大跳,不肯吃東西甚至將食物打爛掉在地下,不肯與他人合作甚至打及咬其他小朋友,這些便是小朋友經常性犯的 野蠻行為 。
根據兒童心理學家指出,這個年紀的小朋友的行為,家長是特別要包容,因為這可以說是一個必經的階段,這個階段就是學習的階段,所以家長們一定要有耐性的教導他們的子女。
其實管教這些比較野蠻的小朋友是有方法的,家長很喜歡在小朋友發爛的時候開始嘗試講道理,因為這個絕對不是適宜講道理的時間,小朋友在發脾氣的時候絕對不會聆聽任何教訓,這樣也會令到想講道理的父親母親也有脾氣而發洩起來,這樣會演變成鬧交。建議可以嘗試在家中劃分一個地方作為冷靜區,給予小朋友發脾氣的時間,叫他到冷靜區休息一下,等小朋友冷靜過後,父母才跟佢講道理這樣比較好;
另外一個便是父母一定要用比較冷靜的方法勸喻小朋友,例如當小朋友耍野蠻,在他冷靜過後便可以跟他說:「你的野蠻令媽媽會有機會被人鬧,在媽媽手中你是媽媽的小天使,如果媽媽因為你的野蠻受到傷害,媽媽又會喊的!」這個例子可以讓小朋友知道行為不當令媽咪傷心,對於小朋友這樣的話比較容易明白。